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普通国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作者: 来源: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发改投审〔2024〕15号

和平县公路事务中心:

报来《和平县普通国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为:2401-441624-04-01-667410

一、为有效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降低事故发生率,同意建设和平县普通国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和平县范围内。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和平县普通国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 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分布于河源市和平县全县区,涉及国道 G238 线(K608+769~K692+128)、G358 线(K701+338~K718+792),省道 S229 线(K0+000~K89+225)、S243 线(K0+000~K28+604)、S512 线(K75+138~K83+102、K85+389~K98+345),里程共计 239.562km,对灾毁点共计 109 处进行修复重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截水沟;新建渗沟排水工程、坡面砌石防护工程、挡土墙以及进行边坡加固修复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

四、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036.35万元,其中:工程费3967.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68.6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工程建设条件,使项目早日竣工,发挥效益。

六、请按照批复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核。

附件:和平县普通国省道(G238、G358、S229、S243、S512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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