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
近期,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县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本期共抽检食品191批,其中合格186批,不合格5批。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饼干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糕点4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19批次,肉制品4批次,乳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糖果制品3批次,调味品3批次,饮料5批次,均合格。
餐饮食品37批次,不合格2批次;蛋制品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79批次,不合格1批次;速冻食品9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7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详细内容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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