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第8期)
近期,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县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本期共抽检包材,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制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2个食品种类,共计213批次样品,所有样品均合格。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包材8批,餐饮食品8批,茶叶及相关制品6批,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4批,豆制品31批,方便食品5批,糕点11批,酒类16批,粮食加工品8批,肉制品5批,乳制品2批,食用农产品43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薯类和膨化食品6批,水果制品10批,速冻制品1批,糖果制品10批,特殊膳食食品3批,调味品1批,饮料11批,婴幼儿配方食品5批,其中淀粉及淀粉制品17批。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