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第7期)
近期,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县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本期共抽检包材,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9个食品种类,共计102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产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包材3批,饼干5批,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8批,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豆制品4批,糕点4批,罐头3批,酒类2批,冷冻饮品2批,粮食加工品29批,肉制品1批,食用农产品9批,水产制品8批,水果制品2批,速冻食品1批,饮料6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餐饮食品2批,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此次监督抽检共2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合格;1批餐饮食品酸价项目不合格,详细内容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