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校园安全巩固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及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校园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管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压实安全生产及管理责任,夯实校园安全基础,深入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推进更高水平“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2025年全县校园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及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实施教育安全守护工程,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消除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持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水平,努力减少校园安全案事件发生,更好地服务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安全巩固年”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及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县教育局安全监管责任、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进一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涉校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领导小组
为全面加强对全县“校园安全巩固年”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局成立“校园安全巩固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福纯
常务副组长:谢志才
副 组 长:叶智超、骆 婵、梁锐明、黄志奋
成 员:各股室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全办,统筹推进全县“校园安全巩固年”各项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不断夯实校园安全基础
1.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及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纳入各学校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培训内容,分级分期开展对新调整的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轮训,推动各校领导干部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安全底线,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扎实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有力有序应对处置各类安全事件。(牵头股室:安全办;责任股室:教工办、秘书股、办公室;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2.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学校要明确安全是办学的底线,切实承担起校园安全的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学校主要领导和民办学校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保和校园内部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突机制,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要落实重大活动报备制度,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实行专人负责,加强规范管理,形成“每日排查,预防风险;每周调度,检查责任机制;每月总结报告,加强研判分析”的工作机制。(牵头股室:安全办;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3.坚决守牢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要严格按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部署,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统筹做好维护教育领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各项工作。要保持意识形态工作的敏感度、关注度,在工作中注意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等“三种问题”,在舆论管理和引导上注意把握好时、度、效,掌握好时机、节奏、力度和范围。要加强宣传阵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切实守牢阵地安全。要强化风险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涉校、涉师生矛盾纠纷排查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对发现的苗头要第一时间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稳控措施并逐级上报。要严格落实重要敏感节点应急值守工作,全力确保教育领域平稳可控,守好意识形态“南大门”。(牵头股室:教工办;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4.筑牢校园安全防线。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GB/T29315-2022)《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4个100%”(校园封闭化管理达标率、专职保安员配备率、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均达到100%)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严格落实人车分流和防冲撞措施;全面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器材配备,配足配齐校园安保“八件套”;强化保安人员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每周开展一次培训或演练,提升执勤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学校“最小应急单元”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常态化组织学校开展应急综合演练,加强防暴恐应急处突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安全防护能力。(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5.常态化开展安全业务培训。根据《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有关安全教育任职和业务培训的要求,认真组织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管理者、核心岗位员工分层、分级、分领域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管理和实际操作能力。将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安全工作负责人培训,各学校要组织本校负责消防、基建工程、实验室、实习实训等工作人员培训,着重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讲解日常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等,切实提高培训质效。(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6.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bet188体育app 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建设的通知》要求,推进县教育局、学校两级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建设,2025年12月30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00%完成与省级校园安全管理中心视频对接,并纳入广东省校园安全管理系统。通过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实时视频调度、突发事件会商研判等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全力推动校园安全工作从被动预防、事后处置向提前预警、主动防范转型。(牵头股室:安全办;责任股室: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基财股;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的要求,对照《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要求,充分压实学校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自查,对标对表整治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效。进一步加强师生身边突出安全风险排查,强化校门口、校舍隐患、消防、燃气、食品、交通(含校车)、踩踏、地质灾害、防汛防风、体育场馆等关键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建立隐患台账,推动隐患动态清零,特别是针对师生、家长反映举报的身边安全隐患,快速处置、有效化解、及时反馈,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牵头股室:安全办;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2.妥善化解矛盾风险。按照工作部署,从2024年11月起至2025年5月期间,持续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校园稳定”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矛盾纠纷、重点人群和隐患问题的分类整治和集中管控,扎实抓好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要对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围绕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教职工之间、校内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协调化解涉及学校及师生矛盾纠纷,处置过程中要积极会同公安机关、街镇综治中心落实源头化解,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牵头股室:安全办;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3.加强督查问效。落实“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工作要求,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普遍与抽查、检查与调研相结合的综合督查原则,推行全面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检查和专业检查等方式,联合有关部门紧盯重点领域,对校园在建工程、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燃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校车等关键部位,在春秋季开学前后、汛期、暑期等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起底式”深入排查整改地质灾害、校舍安全、消防、燃气、踩踏、校车交通等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督查督办,跟踪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早解决。(牵头股室:安全办、督导股;责任股室:各股室;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三)强化安全和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开学安全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河源行、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为牵引,聚焦溺水、火灾、交通等易发多发安全事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做好校园安全事故案例警示,引导广大师生树牢校园安全观,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通过各种形式,持续宣传教育安全领域的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技术服务、公益课程等,加强安全有关政策文件学习、经验交流,提高安全工作水平。通过开设专题安全教育课、开展技能培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既要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又要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参与各种安全教育实践活动,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2.积极推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各学校要在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县教育局在每周五、节假日放假前发送安全预警信息,各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家校联系,做实安全教育和提醒,不断提升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3.做实法治宣传教育。主动协调属地司法部门,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选派有经验优秀的人员到学校任职法治副校长,落实法治副校长每年法治课4课时要求;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特别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防性侵、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禁毒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落实“宪法晨读”活动,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按照普法任务清单,根据时间节点落实中小学生普法任务。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不断提升防欺凌、防性侵、反电诈意识和技能。(牵头股室:德育股;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4.强化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5.全力提升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三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春秋季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要坚决落实排查后的干预、预防工作。继续推动建立县校两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制订《和平县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AB证培训方案(2025-2027年)》,组织开展心理健康AB证培训。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平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2025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主题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责任股室:德育股;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6.持续加强关心关爱和帮扶工作。抓好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突出抓好抓实请假跟踪管理和宿舍管理工作,督促学校细化做好关心关爱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要让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学生及心理问题学生等特殊学生群体得到更多的关爱、教育和保护。督促学校加强做好假期、周末、放学、上学等时段的安全警示提醒教育工作,并通过家访、电访、召开家长会等方式,与家长及监护人密切联系沟通,督促学生家长依法依规履行好监护责任,全面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联合团委、妇联、红十字会、关工委及社会爱心组织等,深入学校和社区、家庭,积极开展各类关心关爱工作和安全教育辅导活动,更好地促进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护自助能力。对被列入心理健康重点预警对象的学生,由学校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并及时移交所在乡镇(街道)关爱未成年人重点群体小组,第一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关爱帮扶工作。(责任股室:德育股 ;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四)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1.持续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学校要有效整合校园保安、学校教职工及其他社会面巡逻防控力量,积极发动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群防群治力量等参与校园及周边巡逻防控工作,加强校园防暴恐应急演练,建立健全最小应急单元,加强对保安人员、临聘人员、外来人员、劳务派遣等人员管理,做好入职查询、背景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有效防范和管控校园安全风险;尤其要加强学校门口区域安全防范工作,制定“一校一策”安全防范方案,落实学生上学时“随到随进校”、校门正对交通主干道、人车分流、车辆限流等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扬言报复社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涉访滋事人员防控措施;落实“三见”(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和周边区域高峰勤务、“护学岗”制度,排查处置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有害书籍、玩具、游戏等,禁止学生携带不符合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进入校园;全面清除影响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文化、食品、卫生环境的不良因素和安全隐患。(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2.持续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充分发挥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和家庭“四方”责任体系,全面落实防范学生溺水各项工作,落实溺水风险点防护措施,推进落实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四个一”建设,织牢织密防溺水防护网。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班会课、家长会、万名教师大家访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准”,掌握两会,确保学生外出时家长“四个知道”,切实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3.持续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运用省校园安全管理系统和广东社会消防管理应用平台,详实录入相关信息,并应用平台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对校园区域进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消除涉校消防隐患。持续抓好《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文件的宣贯工作;会同消防部门按照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保障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4.持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紧紧围绕实现校车“零事故”目标,持续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集中排查整治校园内外交通安全隐患,推动完善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护学生交通安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坚持学校自查自纠与县教育局督查相结合,有校车的学校要确保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完善校车档案,确保一车一档,落实驾驶员及随车照管员的入职查询、毛发检测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强化校车日常维护保养,扎实细致做好行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校车“带病”上路、驾驶员“带病”上岗;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班会课、每日安全提醒、每周安全小结、每个节假日安全强调等形式,加强学生“步行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的养成教育,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微信群等途径,教育引导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有效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强化交通安全及校车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师生及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意识及应急救助能力。(责任股室: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5.持续加强防范学生欺凌工作。各学校要定期开展欺凌苗头线索的排查化解,及时发现欺凌事件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对可能发生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化解;要加强防治欺凌专题教育,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以上预防学生欺凌专题教育,在学校宣传栏设置防治欺凌专题专栏。要进一步落实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工作主体责任,完善防治学生欺凌工作机制,严格规范欺凌报告制度、教育惩戒制度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梳理分析发生欺凌事件的原因,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的欺凌事件进行复查。切实防范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把校园打造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责任股室:德育股;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6.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数据摸排,完善辍学报告制度。精准掌握学校在校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困境儿童、离异或单亲家庭儿童、孤残儿童等重点关注人群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学习状况、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家庭状况和监护人状况等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对数据适时更新,实行动态监测,完善辍学报告制度,对有辍学苗头学生提前介入控辍,对已辍学学生要开展劝返复学行动并做好“一生一案”档案管理,不断提高控辍工作效率。要积极开展劝返复学工作。积极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形式做好劝返工作,对已辍学学生要实行密切动态跟踪,劝其回学校复学,对新学期新增的不回校特殊群体学生要预防其流失到社会,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切实组织做好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工作。学校每学期要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就针对本校学生和疑似辍学学生劝返方案和劝返专项行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复学后安置工作,加强教育关爱,对劝返复学的学生进行分类安置,建立师生结对帮扶制度,解决好心理适应和融入校园问题。(责任股室:教育股;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7.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细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要求严格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放心食材”进校园,推进食品和农产品溯源采购,推动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落实春秋两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和全覆盖专项检查,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建立健全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开展食品安全师生满意度测评,规范“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巡查运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整改工作,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坚决整治学校“暗箱操作、违规招标、高价采购”等突出问题,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股室:勤工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8.持续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各学校要落实校舍安全主体责任;坚守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疑似C、D级校舍危房的要委托有资质鉴定机构全面开展安全性鉴定,对经鉴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上报属地党委、政府,积极对接财政、住建、应急等部门,结合面临自然灾害的危险程度以及校舍状况等因素,按轻重缓急制定整改方案,优先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等上级资金用于校舍危房整改,对仍在使用的C级校舍危房要按照整改计划加快推进,对已停用的C、D级校舍危房要做好封闭管理、围蔽警示等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各学校要做好校舍危房管理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责任股室:基财股;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9.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和真正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提升实验室应急响应能力,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风险。针对化学品的种类和特性,配备必要的通风、监控设施及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存放区域具备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等功能,防止化学反应,并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逃生指示。安全设备应定期接受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作。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实施双人双锁管理,并根据其特性进行分类存储。未使用的、伪劣的、过期的或需废弃的化学品应妥善分类收集和保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通报和问责机制,以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股室:教仪站;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10.持续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强化燃气安全责任意识,对食堂等使用燃气的环境场所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出现燃气管道被占压等安全隐患,推动全县学校食堂“气改电”工作。加强对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的排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加快整改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燃气安全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充分掌握安全用气知识,规范用气操作,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责任股室:勤工办、安全办;责任单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11.持续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学生实习,紧盯实习单位选择、三方协议签署等关键实习流程并规范过程监管,严禁强制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实习备案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机制,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对外出实习学生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常态化实施学生实习信息实时通报。加强师生实习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院校、企业严格做好学生实习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和权益。(责任股室:招生办;责任单位:职业技术学校)
12.持续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加强辖区内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按照“一患一策”要求,持续跟踪督促落实整改,筑牢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防线。强化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市场准入与审查机制,落实从业人员准入和从业禁止制度,重点防范涉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督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签订并公示《消防安全承诺书》,落实“六个严禁”规定。(责任股室:监管股;责任单位:各校外培训机构)
13.抓实抓细考试安全。重点做好年度内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和社会类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实施工作,以及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切实抓紧抓实考务培训、考风考纪、试卷安全保密等工作,确保 2025年各项考试工作顺利实施。协助省做好普通高考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操作,严格招生考试管理。(责任股室:招生办、教育股;责任单位:各中学)
五、时间安排
从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5年3月至3月下旬)。各学校要紧密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各项任务,明确关键时间节点与实施步骤,清晰界定目标任务。将工作细化为具体措施,层层分解责任,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校园内外营造重视校园安全、维护校园平安稳定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攻坚(2025年3月至11月)。各学校要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校园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涵盖校园建筑、教学设施、消防设备、食品卫生、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分别建立详细的风险隐患清单,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处安全隐患。同时,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提升到位。要通过自查、联合检查、重点督办和问责追责等措施,加大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风险隐患集中管控、整治攻坚的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具体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提升(2025年12月)。各学校认真梳理汇总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认真总结排查的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情况的类别与特点及其整治情况,巩固整治成效,提炼工作做法,固化成功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业务股室,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的刚性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将“校园安全巩固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针对本方案的主要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进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并迅速制定本校专项工作方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力的举措,务实肯干的作风,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校园安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校要加大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投入和保障力度,要认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建设和管理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想方设法解决校园安全工作所需经费,民办学校应足额保障学校日常安全工作开展所需经费,确保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切实完善校园安防设施设备,不断夯实校园安全基础,提升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督导股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将学校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绝不开环、绝不放任责任。要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学校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学校,要视情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各校要以全县实施校园安全巩固年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本校校园安全管理体系,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并通过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及时督导检查、建立约谈问责机制等方式,推动问题及时整改。实行“定期汇报,定期调度”制度,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要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成效、分析存在问题、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推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