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生计划

  招收特长生100人,其中体育类40人,音乐类20人,美术类40人。

  二、招生范围

  符合河源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条件、具有学科特长或潜质的应届初三毕业生。

  三、招考办法

  (一)招生条件

  1.符合2023年河源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2.报考美术类的考生,无色盲或色弱;报考音乐类的考生,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5cm以上,五官端正,容貌较好;报考体育类的考生,男生身高166cm以上,女生身高156cm以上。

  3.有艺体类县(区)级以上竞赛获奖证书、考级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专业考试时,现场上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28日。

  (三)报名方式:考生可任选以下一种方式报考。

  1.采用微信方式报名,考生关注“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进入“招生信息—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选报科目、联系电话等),在术科考试当天现场确认。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考生在6月28日前填好《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特长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用电子邮件发送zhenangaozhong@zasygjzx.com。

  四、术科考试安排

  (一)考核时间、地点和内容

  1.考核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2:00。

  2.考核地点: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地址:河源市和平县学院路1号阳明公园旁)。

  3.考核科目和内容:(具体见附件2、3、4、5、6)。

  (二)成绩公布与录取

  1.成绩公布:根据报考人数、招生人数和专业考试情况,划定专业录取资格线,确定上线考生名单,上报和平县教育局和河源市教育局。上线考生名单于7月中旬由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体特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和我市的中招考学业水平考试。术科考试总分850分,换算后术科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录取时按中考文化科成绩和术科成绩合成录取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总分计算:考生中考成绩×60%+术科成绩(换算后)×40%,且考生要在中招平台填报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志愿,才能予以正式录取,一经录取为特长生,其他高中不再录取。

  注:特长生一旦录取,原则上不得转学,在高中阶段不得转专业或转到普通班就读。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准考证参加术科考试,无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往返、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考试当日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饭堂对外开放,考生可在饭堂订餐,饭堂设临时收费处)。

  (三)赴考期间,考生要注意安全问题。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服从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考场的各项规定。如发现有不服从安排、扰乱考试秩序或冒名顶替及其他作弊行为者,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六、咨询电话

  (一)招生咨询电话:0762-5698111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河源市2023年中招政策,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时、准确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招生和录取程序公开公正。

  (二)树立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指定专人负责招生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

  (三)发生意外事件时,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报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意外事件作初步处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到现场处理,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附件:1.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2.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3.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书法专业考试说明

  4.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5.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舞蹈专业考试说明

  6.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体育专业考试说明

  附件1:

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特长生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相片

身 高

CM

健康状况

准考证号

考生类别

身份证号

学籍号

初中毕业校

联系电话

本人获得荣誉(时间、项目、名次或等级):

本人已清楚特长生招生有关政策,所填报的上述信息及所提交的获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报考特长生。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2023年 月 日 2023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同意报考(学校公章)

2023年 月 日

教育局审核意见:

2023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此表除审核栏目由审核人填写外,其他栏目由考生如实填写,“准考证号”必须与中招平台的相符,“考生类别”填考生报考的专业术科(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或体育),相片处用电子照片。

  附件2:

  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一、专业考试命题

  (一)命题要求

  美术术科考试要求测试考生的基本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

  (二)命题目的和任务

  通过素描的形式,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三)考试内容

  石膏几何体组合写生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9:30-11:30(120分钟)

  考试地点: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崇正楼二楼美术教室。

  三、评分标准

  素描满分100分,其中:(一)构图:占15%;(二)道型与比例:占30%;(三)透视:占30%;(四)形体塑造能力:占15%;(五)空间感:占10%。

  四、考试要求

  (一)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按要求做好登记方可入校。

  (二)考生须自带必备的考试用具(含画笔、橡皮等),考场提供凳子、画架、画板、考题、8开素描纸各一。

  (三)考生按照考场编号在指定考场进行考试。送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考点。

  (四)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试区域(含候考区域),考试现场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将视为作弊行为。

  (五)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议论考题;考生须自觉服从我校自主招生的统一安排;考核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地离开考场,不得逗留。考试开始1小时后方可交卷。

  (六)绘画试卷中不得出现考生本人的姓名、印章、符号等,否则计为零分。

  (七)患有传染性疾病仍坚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主动与我校联系,由我校另行安排考场。

  (八)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成绩。

  附件3:

  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书法专业考试说明

  书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书写水平,对传统碑帖有一定的了解,初步掌握书法的基本用笔与结字方法,章法安排合理舒服。

  一、考试范围

  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

  二、工具和材料

  (一)自带毛笔、墨汁、墨碟等个人用具。

  (二)纸张:四尺宣纸(由考场提供)。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9:30-11:30(120分钟)

  考试地点: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崇正楼二楼书法教室。

  四、评分与评分标准

  (一)满分为100分。

  (二)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其中笔法占40%、结体占30%、章法占30%。

  五、考试要求

  考生凭《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特长生报名登记表》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考号进入对应试室对号入座。考生不得携带书籍、图片等参考资料进入试室。

  (一)作品形式不限,四尺宣纸内自由裁剪书写作品的大小。

  (二)章法完整,布局合理。

  (三)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

  (四)笔法能够表现提按、使转等书写技巧。

  (五)作品不得在落款中写姓名、字号,不得使用印章。

  附件4:

  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考试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的演唱能力、嗓音条件及表现能力、音乐听觉能力。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的学生进行高中阶段的特长教育,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考培养合格生源。

  二、考试项目

  音乐术科考试项目: 必考科目+主考科目,其中:

  (一)必考科目:视唱练耳(占35%)。

  (二)主考科目:声乐、器乐(占65%)。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9:30-11:30(120分钟)

  考试地点: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知行楼四楼音乐教室。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主考科目、必考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分为100分,其折算公式如下:

  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声乐/器乐得分×65%+视唱练耳得分×35%

  五、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主考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声乐、器乐是考生的主考项。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通过器乐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声乐: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要求曲目内容健康向上、有激励性。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①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②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③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歌词,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注:考生演唱的曲目必须符合考试要求,否则予以扣分处理。

  (2)器乐:器乐包括民族乐器和西洋乐器。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器乐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①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②乐曲演奏较为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说明:①乐器自备,钢琴除外,可自带伴奏。②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③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二)必考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学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能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考试内容

  (1)单音模唱:一共听5个。将所听到的音将其音高用la模唱出来,范围从小字组的g到小字二组的g。

  (2)旋律模唱:一共听2组。将所听到的旋律用la模唱出来。

  3.考试形式

  (1)单音:先给出标准音,后面五个音各弹两遍,考生在听完标准音后开始听后面五个音进行模仿。

  (2)旋律模唱:先给出标准音,每条旋律弹三遍,考生在听完旋律后开始模唱。

  4.评分标准

  听音考试得分满分为 100分。单音每个10分,5个共50分;旋律模唱每组25分,2组共50分。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遵守现场考试纪律要求,进入考试区域,不得大声喧哗,要服从工作人员和监考员安排。

  (二)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场抽签,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三)禁止携带电话手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拍照。

  (四)考试过程中评委有权随时叫停,但不影响成绩。

  有违反以上及其它考试纪律要求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5:

  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舞蹈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舞蹈术科考试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的舞蹈素质(其中包含舞蹈的身体条件、表现力、节奏感、美感)、舞蹈的创造意识、创造能力以及综合素质。选拔出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的学生进行高中阶段的特长教育,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舞蹈术科统考培养合格生源。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9:30-11:30

  考试地点: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知行楼四楼舞蹈教室。

  三、考试内容

  舞蹈术科考试项目:考生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占60%),舞种不限;基本功(占40%)。

  四、考试要求

  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按考号进入对应试室对号入座。

  (一)目测、基本功软开度及个人剧目,剧目时长2分钟内。

  (二)考试时穿练功服、不化妆、不穿演出服。

  (三)请考生自备MP3或U盘,将舞蹈的背景音乐拷贝进去,并标注姓名。

  五、评分及标准

  (一)满分为100分;

  (二)参照考试要求,考生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占60%),舞种不限;基本功(占40%)。

  (三)舞蹈考试满分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动作协调、规范。2.具备基本的关节柔韧度和较好的身材比例。3.具有良好的节奏感和学习习惯、身材均匀、五官端正。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说明:1.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2.穿着舞蹈练功服。

  六、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遵守现场考试纪律要求,进入考试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并服从工作人员和监考员安排。

  (二)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场抽签,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三)禁止携带电话手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拍照。

  (四)考试过程中评委有权随时叫停,但不影响成绩。

  有违反以上及其它考试纪律要求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附件6:

  振安实验高级中学2023年中招考体育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项目

  体育考试包括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三级跳远三个项目,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三项总分为225分,每项满分为75分。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7月2日9:30-11:30

  考试地点:河源市振安实验高级中学田径运动场。

  三、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100米跑

  1.考试方法。

  (1)考试在塑胶田径场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运动员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2)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

  (3)起跑犯规按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对单项比赛的起跑规定进行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4)考试采用人工手动计时方法计取成绩。如计时成绩在评分表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小的分值评分。

  2. 男、女100米跑考试评分标准(手动计时标准)。

男子100米

女子100米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分值

成绩(秒)

75

11.48

37

12.82

75

13.00

37

14.81

74

11.52

36

12.90

74

13.05

36

14.90

73

11.56

35

12.98

73

13.10

35

14.99

72

11.60

34

13.06

72

13.15

34

15.08

71

11.65

33

13.15

71

13.20

33

15.17

70

11.68

32

13.25

70

13.25

32

15.26

69

11.72

31

13.33

69

13.30

31

15.35

68

11.76

30

13.42

68

13.35

30

15.45

67

11.80

29

13.51

67

13.40

29

15.53

66

11.85

28

13.60

66

13.45

28

15.62

65

11.88

27

13.69

65

13.50

27

15.71

64

11.91

26

13.78

64

13.55

26

15.80

63

11.95

25

13.87

63

13.59

25

15.89

62

11.97

24

13.96

62

13.63

24

15.98

61

12.00

23

14.15

61

13.67

23

16.07

60

12.02

22

14.25

60

13.71

22

16.16

59

12.05

21

14.35

59

13.75

21

16.25

58

12.06

20

14.45

58

13.77

20

16.35

57

12.08

19

14.55

57

13.80

19

16.43

56

12.10

18

14.65

56

13.83

18

16.52

55

12.12

17

14.75

55

13.86

17

16.61

54

12.15

16

14.85

54

13.89

16

16.70

53

12.16

15

14.95

53

13.92

15

16.79

52

12.18

14

15.07

52

13.95

14

16.88

51

12.20

13

15.19

51

13.98

13

16.97

50

12.22

12

15.31

50

14.01

12

17.06

49

12.25

11

15.43

49

14.06

11

17.15

48

12.28

10

15.55

48

14.11

10

17.25

47

12.31

9

15.67

47

14.16

9

17.33

46

12.35

8

15.79

46

14.21

8

17.42

45

12.39

7

15.91

45

14.26

7

17.51

44

12.43

6

16.03

44

14.31

6

17.60

43

12.47

5

16.15

43

14.36

5

17.69

42

12.52

4

16.27

42

14.42

4

17.78

41

12.57

3

16.39

41

14.49

3

17.87

40

12.62

2

16.52

40

14.56

2

17.96

39

12.68

1

16.65

39

14.65

1

18.05

38

12.75

38

14.72

  (二)原地推铅球

  1.考试方法。

  (1)考试场地:根据田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布置铅球场地进行考试。

  (2)器材:铅球:男子5公斤,女子4公斤。

  2.动作要求。

  (1)考生双脚着地,单手持球于肩上,贴近颈部。投掷时,双脚由静止开始(即不能滑步、垫步、上步),否则视为犯规。最后用力无论采用支撑投或跳投技术,铅球必须由肩上推出。

  (2)在投掷过程中,身体和器械的任何一部分不得触及投掷圈铁圈上沿或圈外的地面包括铅球抵趾板的上面,否则即为投掷失败。

  (3)完成投掷且铅球落地以后,考生才能离开投掷圈,且必须从投掷圈后半圈或延长线后面退出。

  3.测试方法。

  (1)考试时,每名考生有3次轮流试投机会,以其中最好一次试投有效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有效成绩达到满分标准,则不允许进行后续的试投。

  (2)考试时,考生可自愿佩戴护腕。但不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手指缠在一起进行投球。如有考生考试时肢体有开放性损伤需包扎的,应由考官现场查验无误后才能准许其参加考试。考生可自备一条举重保护用腰带,腰带规格宽度不超过12厘米,长度在110-150厘米之间。

  (3)考试时,考生可以在手上涂镁粉,不可在足底或足底地面放置防滑物质。

  (4)测量的最小单位为1厘米,计取成绩得分时,以评分标准中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测量成绩在评分标准中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按其中较低的分值评分。

  (5)测量方法:从铅球有效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测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圆心。使用钢尺或卷尺丈量计取成绩。

  (6)本考试方法及要求未尽事宜,以田径铅球比赛规则为准。

  4. 评分标准。

铅球(男)

铅球(女)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75

12.3

37

9.26

75

9.5

37

7.6

74

12.24

36

9.16

74

9.47

36

7.53

73

12.18

35

9.06

73

9.44

35

7.46

72

12.12

34

8.96

72

9.41

34

7.39

71

12.06

33

8.86

71

9.38

33

7.32

70

11.98

32

8.76

70

9.33

32

7.25

69

11.9

31

8.66

69

9.28

31

7.18

68

11.82

30

8.56

68

9.23

30

7.11

67

11.74

29

8.46

67

9.18

29

7.04

66

11.66

28

8.36

66

9.13

28

6.97

65

11.58

27

8.26

65

9.08

27

6.9

64

11.5

26

8.16

64

9.03

26

6.83

63

11.42

25

8.06

63

8.98

25

6.76

62

11.34

24

7.96

62

8.93

24

6.69

61

11.26

23

7.86

61

8.88

23

6.62

60

11.18

22

7.76

60

8.83

22

6.55

59

11.1

21

7.66

59

8.78

21

6.48

58

11.02

20

7.56

58

8.73

20

6.41

57

10.94

19

7.46

57

8.68

19

6.34

56

10.86

18

7.36

56

8.63

18

6.27

55

10.78

17

7.26

55

8.58

17

6.2

54

10.7

16

7.16

54

8.53

16

6.13

53

10.62

15

7.04

53

8.48

15

6.04

52

10.54

14

6.92

52

8.43

14

5.95

51

10.46

13

6.8

51

8.38

13

5.86

50

10.38

12

6.68

50

8.33

12

5.77

49

10.3

11

6.56

49

8.28

11

5.68

48

10.22

10

6.44

48

8.23

10

5.59

47

10.14

9

6.32

47

8.18

9

5.5

46

10.06

8

6.2

46

8.13

8

5.41

45

9.98

7

6.08

45

8.08

7

5.32

44

9.9

6

5.94

44

8.03

6

5.23

43

9.82

5

5.8

43

7.98

5

5.12

42

9.74

4

5.66

42

7.93

4

5.01

41

9.66

3

5.52

41

7.88

3

4.9

40

9.56

2

5.38

40

7.81

2

4.79

39

9.46

1

5.24

39

7.74

1

4.68

38

9.36

38

7.67

  (三)立定三级跳远

  1.场地器材。

  立定三级跳远在沙坑进行(无沙坑也可在土地松软的平地进行),沙面尽量与地面齐平,起跳地面要平坦,不得有坑凹。每个场地配备丈量尺1把,直角尺1把。

  2.测试办法。

  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曲膝预摆后,两脚原地同时起跳,单脚落地,接着跨步跳,摆动腿落地,接着摆动腿起跳,双脚落地。丈量远度以身体任何部分触地的最近点至起跳线的垂直距离为准。每人跳三次,取其中最好一次成绩。登记成绩以米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评分标准。

男子立定三级跳远

女子立定三级跳远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分值

成绩(米)

75

9.5

37

8.28

75

7.9

37

6.78

74

9.47

36

8.24

74

7.88

36

6.74

73

9.44

35

8.2

73

7.86

35

6.7

72

9.41

34

8.15

72

7.84

34

6.65

71

9.38

33

8.1

71

7.82

33

6.6

70

9.35

32

8.05

70

7.8

32

6.55

69

9.32

31

8

69

7.77

31

6.5

68

9.29

30

7.95

68

7.74

30

6.45

67

9.26

29

7.9

67

7.71

29

6.4

66

9.23

28

7.85

66

7.68

28

6.35

65

9.2

27

7.8

65

7.65

27

6.3

64

9.17

26

7.75

64

7.62

26

6.25

63

9.14

25

7.7

63

7.59

25

6.2

62

9.11

24

7.65

62

7.56

24

6.15

61

9.08

23

7.6

61

7.53

23

6.1

60

9.05

22

7.55

60

7.5

22

6.05

59

9.02

21

7.5

59

7.47

21

6

58

8.99

20

7.45

58

7.44

20

5.95

57

8.96

19

7.4

57

7.41

19

5.9

56

8.93

18

7.35

56

7.38

18

5.85

55

8.9

17

7.3

55

7.35

17

5.8

54

8.87

16

7.25

54

7.32

16

5.75

53

8.84

15

7.2

53

7.29

15

5.7

52

8.81

14

7.15

52

7.26

14

5.65

51

8.78

13

7.1

51

7.23

13

5.6

50

8.75

12

7.05

50

7.2

12

5.55

49

8.72

11

7

49

7.17

11

5.5

48

8.69

10

6.95

48

7.14

10

5.45

47

8.66

9

6.9

47

7.11

9

5.4

46

8.63

8

6.85

46

7.08

8

5.35

45

8.6

7

6.8

45

7.05

7

5.3

44

8.56

6

6.75

44

7.02

6

5.25

43

8.52

5

6.7

43

6.99

5

5.2

42

8.48

4

6.65

42

6.96

4

5.15

41

8.44

3

6.6

41

6.93

3

5.1

40

8.4

2

6.55

40

6.9

2

5.05

39

8.36

1

6.5

39

6.86

1

5

38

8.32

38

6.82

  四、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遵守现场考试纪律要求,进入考试区域,不得大声喧哗,并服从工作人员和监考员安排。

  (二)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场抽签,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

  (三)禁止携带电话手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拍照。

  有违反以上及其它考试纪律要求的考生,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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