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9〕3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自主申请、审核材料和实地察看,拟认定和平县阳明镇第二小学、和平县阳明镇第三小学、和平县上城幼儿园等3家企事业单位为县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1日。

  如有异议,可以致电县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0762-5699819。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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