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创办企业培训补贴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就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文件精神,赖燕媚、陈玲玲、黄玉善、唐凌云、邹飞颜、罗嘉铖、王四妹、苏爱朵、黄嘉杰、谢明楚、朱才育、陈优雅、叶思考、李燕英、林仕梅、周平娣享受创办企业培训补贴(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七天,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和平县2021年创办企业培训补贴公示名单 .xls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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