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和市监〔2021〕17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联系人:徐 瑛,手机号码:13827804629,电子邮箱:hpscjjjg@163.com)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高标准做好春运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春运客运票价监管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27号)工作要求,全力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顺畅、便利出行,防止趁春运之机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捆绑收费、强制收费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现就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监管有关工作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我局充分深刻认识到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长期性,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客运票价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结合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专班成立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春运客运票价监管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各所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价监竞争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开展春运票价监管工作,并安排联络员确保各项指令能及时上传下达,做到能够随时出动查处重大价格违法行为。
二、组织部署
(一)统一部署。全县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县局价监竞争股将结合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各市场所进行业务指导。具体监管工作采取属地管理、本级监管的方式进行,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内的春运票价监管工作,县局价监竞争股将适时对各所进行工作督查。
(二)检查范围:包括铁路、公路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的客运票价以及相关客运延伸服务的收费行为。监管重点为客运票价情况、各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和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以及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收费情况。
三、具体监管内容
(一)客运票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各类运输部门客运票价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客运站场票务收费行为和客运票务代售服务费执行情况,重点加强对道路班车运输经营者、站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行为检查和规范,加强对客运票价变动公示检查,依法查处变动运价未按时间规定、临时提价、随意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各项春运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情况。一是重要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不执行春节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及搭车收费、变相乱收费等行为。二是城市公交优惠减免按照当地政府制定政策执行,道路运输经营者严格落实“粤交运〔2010〕57号”儿童票、优待票等相关规定,铁路、民航、客轮客运票价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政策执行,以保障群众安心出行。
(三)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的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的执行情况。
(四)客运延伸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场站、候车室等封闭场所的餐饮和零售商品,以及配套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的明码标价是否规范,是否收费不出具票据,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小件寄存是否按规定标准收费,进出站台是否有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等行为。
四、值班制度和投诉机制
(一)落实好春运期间值班制度。县局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情况,保证联络员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各项指令能及时上传下达。
(二)畅通价格投诉渠道。要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查处和回复投诉举报。对社会反应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努力化解,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县局。
五、工作上报
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价格监管和总结工作,保证联系人在春运期间保持信息畅通,有呼必应,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春运客运票价监管工作总结(含监管组织情况、出动检查组数、参加检查人数、查出违法案件及金额、主要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和建议等)和《2021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至县局价监竞争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