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拟对河源市鸣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1-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河源市鸣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名称:

河源市鸣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鸣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和平县大坝镇大坝工业园工业三路4号B区

环评机构:

深圳市新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鸣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废塑料建设项目位于和平县大坝镇大坝工业园工业三路4号B区,项目占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为租赁经营,主要由3栋一层厂房组成,配套建设一个污水处理站。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加工,设计3条生产线,预计年回收加工处理1.5万吨废塑料,年产1.2万吨塑料粒。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收集后的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60%处理效率)+活性炭吸附(75%处理效率)”组合工艺处理,处理效率为90%,每条生产线配置一套废气治理设施,共3套废气治理设施,项目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塑料清洗废水拟采用“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生产废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园区生产废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达到塑料清洗回用水水质要求后,100%回用于园区的清洗用水,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经车间墙壁、场界围墙、距离、治理措施等衰减措施;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废塑料在清洗工序产生废物,经分类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交废品公司回收,不可利用的交由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将项目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邮编:517200

  联系电话:0762-5677972

  传 真:0762-5677996

2021年 5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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