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环责改字〔2018〕59号

作者: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旺旺华生瓷土矿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石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24686379157C
地址:和平县古寨镇河东村
我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8月21日到你公司(瓷土加工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及调查发现你公司(瓷土加工场)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在和平县古寨镇河东村的(瓷土加工场)未按照河源市环境保护局文件(河环建﹝2014﹞50号)批复要求落实:项目应按报告书要求设置一个300立方米的事故废水应急池,你公司未按规定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事故废水应急池堆积大量淤泥无法起到应急作用,并且道路被堵塞。
以上事实,有《和平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为证。
你公司(瓷土加工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广东省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责令你公司(瓷土加工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天内清理事故废水应急池中的淤泥,恢复事故废水应急池的功能,并修通到事故废水应急池的道路。
我局将对你公司(瓷土加工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瓷土加工场)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处罚。
你公司(瓷土加工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河源市环境保护局或者188足彩外围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依法和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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