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全域型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4〕7号
和平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和平县全域型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302-441624-04-01-883376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全域型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在和平县县域内开展全域型新能源充电桩建设,包含各乡镇村落、交通车流量聚集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附属停车场、大型文娱设施广场周边等,规设新能源充电桩453台,配置箱式变压器合计180台,安装充电桩指示牌、规设场地标识线,同时建设低压设备、监控系统、消防器具、照明系统、网络系统及安全预警系统等站场配套设施;购置必要的设备一批。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和平县全域型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工程预算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1857.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及配套设备费10295.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3.49万元、预备费878.3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你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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