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7年市本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28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农[2017]71号

各有关财政所、县扶贫办: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17]95号文精神,现将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7年市本级补助资金1015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其中:市本级扶持扶贫村每年每村20万元,面上村每年每村10万元;精准扶贫2017年市级资金845万元。扶贫部门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其中:市直接挂钩扶持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授权)财政所,由财政所按扶贫资金管理规定拨付,精准扶贫资金由县扶贫办提供资金分配方案再拨付。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17年“农林水事务——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附件: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7年市本级补助资金安排表.pdf


2017年6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