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扶贫资金收益优先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党委政府、村“两委”、驻村工作队: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为全力减小疫情影响确保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请各村对扶贫期间投入资金产生的收益、村集体收入优先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为克服疫情影响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政府同意增加由我县县直单位帮扶的省定贫困村(2个)每村增加20万元、面上村(39个)每村增加1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各镇政府自身帮扶的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每人增加3000元产业扶持资金,增加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产业投入,此两项资金,鼓励贫困户外出就业及扩大产业规模。


  和平县扶贫领导开发小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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