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5-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和平县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为914.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441.86万元;公务接待费为472.70万元。

二、和平县2014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823.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3.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1372.59万元;公务接待费为447.19万元。

三、和平县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数相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908.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3.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930.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2.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78.71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5.51万元。

四、主要增减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930.73万元的原因一是按上级要求政法部门执法车辆购置配套资金及有关部门因车辆报废而购置新车152.02万元;二是公车运行费中预算下达的编内车辆1.8万元/辆包干经费不足,且编内车辆部分没有下达预算运行经费。

附件:和平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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