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和平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参与制订科技政策、法规;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地方性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推动科技和社会经济全面进步。

3、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先进技术;组织科技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4、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风尚,增强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

5、开展国内外的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6、开展决策论证,提出决策建议;开展科学技术咨询服务,接受政府委托承担的科技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等任务。

7、指导所属团体的业务工作,协商所属团体之间的关系,促进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结合。

8、兴建和办好科学技术活动阵地;兴办为学术活动、科技普及和为科技工作者、科技团体服务的事业。

9、倡导科学精神、科学道德,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

10、 编印有关科学技术和科普的书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中国科协和省、市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单位未内设机构,事业编制4名、工勤编制4名,现有在职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16.4万元,比上年增加17.8万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2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公务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临时增加公务接待。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16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46万元,日常维修费0.6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采购安排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22.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7万元,固定资产119.66万元。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均未进行绩效评价,故无相关预算绩效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表1-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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