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和平县委宣传部部门预算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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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中共和平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和平县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制订我县宣传文化工作的政策和事业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 对县直宣传系统包括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研究、教育、体育、党校、计生和卫生等部门及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

(三) 负责组织、指导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方面的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参与编写党员教育材料;

(四) 负责新闻舆论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申办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有线台的审批工作;

(五) 负责规划和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艺术工作,保证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六) 规划和部署全县性的宣传思想工作,组织开展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国际国内形势的宣传,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七) 研究、部署和认真抓好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考核、培训工作;指导县直机关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

(八) 研究制订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措施、对策,部署、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同,处理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日常事务;

(九) 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外、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提高我县的知名度;

(十) 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党校、计生、教育、卫生和有关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部门领导班子的建设;规划党委宣传干部和有关宣传系统领导、骨干的培训工作;联系宣传系统的知识分子,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 负责我县地方党史的征集、编写和研究工作;发挥党史研究“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十二) 对本部直属单位县新华书店的行政管理;

(十三) 完成县委和省、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县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宣传部内设秘书组、宣传组、理论组、网络管理组和党史研究室。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正副组长(主任)6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42万元,比上年减少72.9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支出预算442万元,比上年减少72.9万元,下降14.1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8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3.6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4万元,比上年减少36.3万元,下降68.8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劳务费和维修(护)费没有开支。其中:办公费2.1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1.6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3.13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9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0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占有使用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本部门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在2017年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将不断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表(表1-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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