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平县民政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和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和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民政事业和民政系统的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和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的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负责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抚恤优待、评残评烈、残疾军人安置、烈士褒扬和牺牲病故部队干部的家属安置工作;组织和协调拥军优属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和监督县级救灾款物。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敬老院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八)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九)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和监察的责任,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非法活动。
(十)负责县老龄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殡仪馆、殡葬执法队、殡葬管理所、婚姻登记处、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下设7个业务股室:办公室、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双拥办、老龄办、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股。本单位行政编制13名,后勤编制2名。在职在编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6人,工勤服务人员4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1人,退休人员23人。民政局下设六个正股级事业单位:殡葬管理所、殡葬监察执法队、殡仪馆、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婚姻登记处。我局本次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数据统计口径包含本级部门及6个下属单位预算数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04.42万元,比上年减少402.03万元,下降23.56%,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预留在县总预算,未在本部门预算反映;支出预算1304.42万元,比减少402.03万元,下降23.56%,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退役士兵安置支出预留在县总预算,没有在本部门预算反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3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3.5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殡葬用车8辆。
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预算安排的绩效管理项目2项,涉及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