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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和平县2019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消安委〔2019〕18号

关于印发《和平县2019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和平县2019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2019年10月29日


和平县2019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11月也是我省“消防安全宣传月”。今年“119”消防日是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一周年纪念日。为充分展现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新形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消防队伍、关注消防安全,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能力,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11月份在全县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任务

(一)举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11月9日前后,县消安委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为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一周年活动,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在六角亭举行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届时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群众共同参加。同时要求各镇、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自身情况,开展1次集中宣传活动。

(二)开展“全民消防我行动”疏散演练活动。宣传月期间,县消安委将组织行业部门分管领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成员单位要指导所管行业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疏散演练,同时要重点组织辖区养老院、福利院、商市场、歌舞娱乐、文化旅游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大型住宅进行培训,确保各行业系统全员得到培训。11月9日上午11时9分,各镇、各社区要以“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发动辖区内所有小区、村居同时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活动,并做好宣传媒体报道。

(三)开展公共场所“亮屏”行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管行业的特点大力指导城市标志性建筑、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商市场、电影院、剧院、网吧、宾馆、酒店、车站以及公交、出租车等,充分利用户外广告、楼宇视频、电子显示屏、背景广播、提示栏、电影开映前画面、电视机顶盒开机画面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醒、警示,各镇要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宣传月期间,公共场所的各类电子显示屏每个循环不少于5%的时间播放消防安全提醒。

(四)开展消防宣传阵地宣传活动。县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消防宣传车以及消防队站的作用,大力组织社会单位、团体、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村居(社区)至少设立1处不少于3平方米的固定消防宣传栏,至少培养1名“消防宣传大使”。县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公交站台、公交车身等显目位置设置一定数量的固定消防宣传内容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指导物业协会对所管理服务的单位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快递行业、外卖行业人多面广的优势通过在车辆上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派送宣传资料的形势广泛开展移动宣传活动,把消防安全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

(五)开展消防宣传大提醒活动。宣传月期间,县宣传部门要督促各大主流媒体加大消防重点工作、安全常识、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电视媒体刊播不少于2个专题并高频次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为属地所有手机用户发送1条消防安全提醒短信,要充分运用手机通话前的视频语音功能,广泛植入消防公益广告和提醒,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六)开展面对面精准宣传活动。各网格组织、消防志愿者、镇街专职队员、消防讲师团等社会各界力量,针对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开展“敲门行动”,上门一对一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切实让他们掌握逃生自救和扑灭初期火灾的知识,同时要针对这些场所重点排查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安全出口是否锁闭、电动自行车是否入楼入户和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将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作为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展示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的重要举措,推动各行业、部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

(二)拓宽宣传渠道,务求工作实效。在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中,要在宣传渠道、宣传力度、宣传效果上下功夫,开拓思路,创新形式,提升消防宣传的传播力、互动力、亲民力,确保“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送信息。宣传月期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开展活动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班子考评成绩。请各镇,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并于10月29日前报送本单位活动方案和宣传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12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和平县消安委办公室联系人:牛晓军,电话:5634434,邮箱:hpxf1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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