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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0-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和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为谋划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 2021-2025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迈出重要步伐、取得新的重大成绩、发展突飞猛进的五年。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勇于实践,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深化改革开放、保障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精准施策,就业形势稳中向好。一是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创业稳步推进。大力宣传就业扶持政策,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大力支持企业稳岗,合理引导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专项帮扶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作用,全面实施就业精准扶贫和就业援助。五年来,发放各类岗位补贴、社保补贴828.6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00万元,财政贴息600万元。二是积极举办系列招聘会,实施精准就业。五年来,先后组织开展91场就业援助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1.2万余。三是积极推动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认定创业创新孵化基地1个,就业见习基地1个。四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育婴员、养老护理等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有效提升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同时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重点群体举办就业创业培训,有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五年来,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近1.2万余人次,开发公益性岗位294个,安置就业困难对象170人次,设置扶贫车间30个,安置贫困户130人。五是积极完成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就业服务便民利民。完成全县镇村(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县、镇、村(居)“四级联网”。六是积极推动实施“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和“农村电商”工程,助力乡村振兴。大力举办和平县“十大名菜”、“十大小吃(点心)”评比活动,致力于打造和平“就业菜”、“脱贫菜”、“致富菜”,助推我县乡村振兴。我县已建设市级“粤菜师傅”工程培训基地1个,市级“粤菜师傅”工程大师工作室1个。启动实施“南粤家政”工程,我县与深圳1家家政企业签订了家政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把发展家政服务作为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途径。全面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帮助农民就业和增收。2016年至2020年6月底,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1万余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余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3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9人,促进创业93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 %-2.5%之间,全县就业形势稳中向好。

  (二)兜牢民生底线,社会保险扩面提质。一是认真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和扶贫政策,深入推进各类社保征缴经办和待遇支付结算工作。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失业保险救济帮扶力度和结算水平逐年提高,工伤保障防线越加牢固,生育保险有效维护职工生育权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启动个人账户发放、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待遇调整和发放等工作,职业年金补缴和保费工作任务按计划与省市同步完成。全面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二是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积极开展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工作,转移环节顺畅。健全扩面征缴联动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截至2019年,全县户籍人口参保登记100%完成,基金继续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平稳态势。三是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稽核监督管理,全面维护基金安全,实现基金增收。健全风险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稽核检查、驻点巡查、专项检查、医保智能审核监督,努力构筑立体防控风险的工作机制,探索创新风险防控办法措施,切实保障基金合法、合规、合理使用,维护基金运行安全。截至2019年底,全县追缴违规款达300多万元。四是积极推动我县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和第三方评审评价系统,大力推进“互联网+社保”。通过信息化系统,将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保险消费数据与知识库比对并进行自动化分析,完成对医保政策和三大目录依从性、药品材料使用合理性、诊疗服务合规性的全面审核。利用“粤省事”“广东人社”“广东社保”“河源社保”等平台,群众可通过手机APP进行养老资格认证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交,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取消异地就医备案审批手续,实现电话备案和微信在线备案;实行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全省率先推行微信支付缴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五是全面推进自助式即时发放社保卡服务,全力推进人社服务“提速办”。积极会同社保卡合作银行大力推行即时发卡工作,社保卡新制卡周期从原来的25个工作日缩短到10分钟。六是加强社保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积极强化服务流程再造。我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并为各镇人社所配备自助服务一体机。截至2020年6月,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6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3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14万人。2016年起已基本实现社保卡户籍人口全覆盖,基本实现人手一卡。

  (三)创新引才机制,人事人才健康发展。一是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全力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和事业单位招聘监督管理工作,努力打造阳光招录工作品牌,五年来实现零投诉、零事故、零失误的“三零”目标。2016年至2019年,共招募“三支一扶”服务基层大学生88人;共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1人,其中教育系统招聘741人,卫生系统招聘130人,其他事业单位招聘200人。二是有序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健全专扶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组建和调整有关专业评审委员会,完成我县职称系列和评审专业改革工作任务。2016年至2019年,评审各专业技术人员共1004人,其中高级153人,中级228人,初级623人。三是优化创新高校毕业生报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报到。四是有序推进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全面推进企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建设,全县共许可培训机构4间,劳务派遣机构4个。五是全面落实各项人才改革政策。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和调整机制,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试点改革。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动态管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技工院校职称制度改革。

  (四)严抓风险防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抓好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在特别防护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实现人社领域上访事件零发生。二是建立健全三项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逐步健全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和监察执法机制,全面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开通互联网举报投诉平台,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全面推进用工实名制、分账管理、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等制度落地。三是发挥监察巡查执法利器,打击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隐患排查,推行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在我县存在较多劳资纠纷的在建工程项目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对突出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重大违法行为企业和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四是加强仲裁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矛盾化解。创新仲裁办案方式,简化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完善集体劳动人事权利争议处理机制,积极推行农民工欠薪案件快裁快审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仲裁手段和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裁审衔接,打造快捷、高效、便民的仲裁办案新机制,服务农民工等群体。五是广泛组织开展劳动法规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活动,加强法规宣传,营造守法氛围,不断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度。2017年至2019年,劳动监察处理案件176件,173宗纠纷案已全部结案,结案率98%,追回工人工资金额约2900万元,劳动仲裁立案案件42件,调解163件,期限内结案率98%,没有发生务工人员越级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也是深入实施县委、县政府发展战略的关键期,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既迎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一)发展机遇。“十四五”期间,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将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就业优先和人才强县战略,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随着打造“五个和平”目标的提出和幸福和平的深入推进,也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将会带来新的动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将更加成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未来地位将更加凸显,为人社部门大有作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迎来更多新的发展机遇。

  (二)主要挑战。“十四五”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期盼更加多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外部不稳定因素带来的影响明显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等方面均有待加强,扩面征缴空间收窄,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基金长期平衡安全运行风险加大;劳动关系复杂多变,劳资纠纷案件数量仍在高位运行,劳动关系工作压力较大;人才总量和层级水平与“五个和平”建设需求还不相适应,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人事制度改革仍需深化,事业单位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中外贸易斗争过程中劳动关系不稳定性增强,就业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均等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等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民生是第一追求,以增进人民福祉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加强人事人才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建设民生保障新高地和人才集聚新高地,推进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民本人社、创新人社、法治人社、公正人社、智慧人社,助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贡献。

  四、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更加完善成熟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全县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更趋均衡,民生保障新高地和人才集聚新高地全面建成的发展目标。

  1、城乡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落实,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政策联动更加紧密,多渠道就业促进机制更加健全,创新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就业结构不断改善,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4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00人,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及专项能力培训1万人,促进创业750人,创业带动就业3750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1.5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全县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缴费质量显著提高。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社保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更加健全,城乡、区域、群体间保障水平合理衔接。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更加完善,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县各类参保任务100%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83万人、25.55万人、1.19万人、2.31万人。

  3、人才规模更加宏大。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以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扩大人才队伍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人才发展环境,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创新人才服务方式,突出人才教育、培训和使用,完善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人才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4、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和执法力度不断增强,劳资纠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形成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县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5、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更加规范合理。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基本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基本形成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6、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取得重要进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加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广泛应用。“十四五”期末,力争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53万人, 常住人口持卡率达100%。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属性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0.45

0.3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

4








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62

2.83


4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2.30

24.50


5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10

1.19


6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14

2.31


7

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

%

100

100








8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0.82

0.91


9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0.08:0.53:0.39

0.09:0.50: 0.41


10

技能人才总量

万人

2.5

3.5








11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万人

0.1

0.15


12

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0

100


13

“粤菜师傅”培训人次

人次

600

300


14

“南粤家政”培训人次

人次

300

300


15

“农村电商”培训人数

80

100








16

劳动合同签订率

%

98

100


17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75

80


18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5

100


19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

100

100


20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8

100


21

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8

100








22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4

6


23

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收入

万元

210

400


24

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万人

0.0036

0.006


25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46

53


26

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持卡率

%

86.8

100


27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

80

100


  五、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一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和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促进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二是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安置职工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三是实施有利于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的扶持政策,扶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并切实做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四是推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的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落实金融扶持、财政贴息、税收减免、场地安排、给予补贴等创业优惠政策,帮助劳动者实现创业。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作用扶持创业。五是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建设,通过补贴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和园区吸纳劳动者集中创业。六是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者职业培训模式,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加大就业能力和转换岗位能力;加强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引导和帮助劳动者敢于创业。七是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注重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提升,完善并落实创业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加强经办队伍建设。通过经办力量下沉、编制内人员调剂、拓宽人员供给渠道等方式,解决基层力量薄弱、能力不足、队伍不稳、保障不全等问题。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加强干部配备,确保工作稳定开展。二是深入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全民参保信息系统,确保全民参保数据与业务生产库数据同步,与上报统计报表、联网信息同源同口径。深化数据应用,支持精准扩面、精确管理、精细服务。加强分析研判预警,充分运用全民参保数据,加强对参保扩面和基金运行情况的研判。大力促进粤港澳经办工作一体衔接,密切跟进港澳人员社保政策的出台情况,抓好港澳人员在粤社保政策落实,确保港澳居民依法参保并享受相应待遇。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全力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进一步强化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范,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金监管和智能监控,加大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打击力度,防止“滴漏跑冒”。四是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示范性窗口建设,优化实体大厅办事服务,推行全流程网办,增加自助服务功能,全面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五是坚决打赢社保脱贫攻坚战。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落实政府代缴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先登记参保、后补助缴费”政策,确保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保应享尽享,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将其纳入城乡居保制度,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加强政策宣传和经办指引,采取入户走访、数据比对、动态跟进等措施,全面核查贫困人员基本信息,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六是力促社保改革政策落地。加快工伤保险统一规范经办管理,做好工伤保险日常经办。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做好机关养老保险经办,加快职业年金工作步伐。

  (三)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人事人才工作水平。一是多渠道多领域招才引智。加强引才引智平台和渠道建设,找准重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引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对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二是调整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的人才配置监管,重点培育一批青年人才,逐步改变目前机关、事业单位老龄化严重青黄不接、人才过分集中分布不均、高层次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急需紧缺等现状。推进专业技术人才产业、行业、专业、层次等结构调整,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基层一线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合理分布。三是优化各项人才机制。全面推行实施以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聘和聘用管理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招聘、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改革机制,加强分类指导,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结构比例标准。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高等级岗位的调整办法,逐步形成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管理信息数据库,实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年度备案制度,不断提升信息建设整体水平。四是完善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五是坚持和落实各类人才评选表彰奖励制度,完善机关绩效考核机制。积极探索人才评价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资津贴分配和激励机制。

  (四)着眼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全面促进社会健康发展。一是规范单位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作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劳动用工信息申报备案制度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二是健全协调协商机制。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职能,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的独特作用。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试点,实施分类指导,做到因企制宜、分企施策,积极倡导和探索区域性和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企业与职工就工作条件、劳动定额、女职工特殊保护等订立专项集体合同,着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和集体合同质量,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发展和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劳动监察执法。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建立完善监察执法预防机制。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扩大日常巡视监察检查和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运机制,加大对非法用工的查处力度,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全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仲裁与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协助人民法院调处劳动人事争议,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开展调解工作,与人民法院定期沟通协商、研讨案件。加强基层调解,建立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调解组织建设。

  (五)继续深化人事制度和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一是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要环节,完善聘用制度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具体办法。二是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加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尽快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入轨。三是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创造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加强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坚持规范程序、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探索符合不同行业、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招聘办法,不断优化招聘程序。四是健全考核奖惩制度。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不断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五是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加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性选拔力度,探索完善多种选拔方式。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内部民主决策和监督约束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六是以全面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起机制健全、关系合理、调控有力、秩序规范的管理运行体系,促进事业单位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实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六)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自身发展。一是健全培训制度。把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作为今后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从学习到工作的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多样化、差异化需求的职业培训体系。力争培训对象广覆盖,继续把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在职职工、退役士兵、农民工、大学生等城乡劳动者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畅通技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积极动员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向职业培训集聚。进一步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的全方位监管,实现培训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二是完善培训政策。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继续发挥好就业政策对培训的引导作用,表彰奖励政策对培训的激励作用,技能鉴定政策对培训的促进作用。加大政府对职业培训的补贴力度,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在就业专项资金中的比重,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加大投入,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提高培训质量。继续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形式。大力建设培训机构和网络学习平台。在原有培训平台基础上,继续充实专门培训机构力量,积极拓展新的培训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将培训由场地培训变为“网络培训”。四是突出培训重点。在统筹抓好各类人群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农民工和大学生这两大群体的职业培训。

  (七)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持续大力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围绕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实施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或“秒批”、“秒批”、“即来即办”服务快办行动,积极创新推进“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深入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建设,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优化服务流程。加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链条优化、智能协同,使群众和企业“一次办成多件事”。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证卡合一”,实现社会保障卡代替纸质证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推行电子签章。三是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依托全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公安、市场监管、民政、卫生等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调取的证照、批文等,一律不用群众和企业提供,最大限度减少纸质证明材料。四是推进服务事项下沉。按照就近便民、提高效率原则,逐步完成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服务下沉事项的梳理,及时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下沉事项清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责权清晰、服务到位。五是提高网办事项比例。大力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办”,提升网上应用体验、网办深度层级,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不跑腿”。六是完善服务反馈机制。建立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事项回访制度,依托12333热线、政务网站、移动终端、第三方机构等,开展重点热点事项随机回访,广泛征求群众和企业服务意见建议,有针对性改进服务。加大舆情跟踪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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