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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刘春梅等10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和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刘春梅等十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交社保,符合社保补贴政策,拟同刘春梅等十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规定时间内直接向县人社局就业创业股反映。联系电话:5699819,电子邮箱:hp5632711@163.com,邮政编码:517200,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县滨江东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四楼就业创业股。

  附件:关于2024年刘春梅等10名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的公示名单.xlsx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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