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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3-2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对“和平县衡学职业培训学校”信息予以公示。如对本公示持有异议,可在本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必须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5609298。

  公示内容:

一、机构名称:和平县衡学职业培训学校

二、学校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102号

三、机构性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四、法人代表:何瑞麒

五、办学层次: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六、办学形式:中、短期培训

七、办学范围:美容师(初级)

八、招生对象:社会各类人员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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