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和平县彭寨镇雅洁洗涤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东园北路97号
四、项目概况: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是一家专业洗涤服务公司,租赁位于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园北路97号的厂房投资建设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提供洗涤服务,厂区中心经纬度为:北纬24°26'59.01"(N24.449725°),东经114°56'45.6"(E114.946001°)。项目总投资35万元,总占地面积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平方米,主要进行酒店床单、被套及酒楼台布等物品的洗涤服务,年洗涤床单4.6万件、被套4.6万件、台布1.1万件。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和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和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和平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格者。
2、大气污染物: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性废气产生,项目不设置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7200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