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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4-2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和平县彭寨镇雅洁洗涤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东园北路97号

四、项目概况: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是一家专业洗涤服务公司,租赁位于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园北路97号厂房投资建设和平县康洁洗衣中心建设项目,提供洗涤服务,厂区中心经纬度为:北纬24°26'59.01"(N24.449725°),东经114°56'45.6"(E114.946001°)项目总投资35万元,总占地面积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0平方米,主要进行酒店床单、被套及酒楼台布等物品的洗涤服务,年洗涤床单4.6万件、被套4.6万件、台布1.1万件。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和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和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和平河。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格者。

2、大气污染物: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性废气产生,项目不设置食堂,无油烟废气产生。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 dB(A))。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5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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