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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县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

作者: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和平县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和平县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大坝镇鸭塘村下石角地块

四、项目概况:和平县恒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沥青搅拌站项目位于和平县大坝镇鸭塘村下石角地块(大环城公路弃土堆料场一号地块),项目租赁和平县土地储备中心大环城公路弃土堆料场一号地块(北纬24°29′8″东经114°56′27″),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新建沥青搅拌站1座,一个碎石场、一个原料堆场及辅助生产设施,设计沥青混凝土年生产能力为15万吨。总投资约为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73万元。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砂石、沥青和石粉等(砂石来源于各采石加工场;矿粉为石灰石粉末,质白细,罐装;采购自石粉厂家,贮放于矿粉储罐内。沥青有天然沥青和人造沥青两种,主要成分是沥青质和树脂)。工艺流程为:石子经过二次破碎后与矿粉、石粉按一定比例进入旋转式干燥筒干燥;沥青经过载热体导热油炉加热熔化后与石粉、砂以及石料在搅拌机中搅拌,最后混合入库。

五、环保措施: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废气为旋转干燥筒燃烧机燃油废气、导热油炉产生的燃油废气、混合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沥青烟、二次碎石产生的粉尘等。旋转干燥筒燃烧器燃油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导热油炉燃油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锅炉”标准;粉尘、沥青烟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物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来源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三)噪声污:项目施工期间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各阶段限值;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按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按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2013年6月8日实施)及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实行。

(五)做好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做好风险应急预案,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八、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七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90

电子邮件:362746471@qq.com

联系地址: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517200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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