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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报 第35期——我县集中力量开展林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第35期

和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为进一步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林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纵深开展,我县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林业打击重点,组织开展木材加工领域及非法售卖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自今年8月份开始,我县林业部门积极组织竹木管理办公室、森林分局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木材加工企业及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摸底排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点打击非法经营木材加工及非法售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我县林业部门查处4宗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案件

11月26日,我县林业部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小组联合大坝镇政府集中开展清查行动。在清查过程中,发现大坝镇石井村有非法经营木材加工的行为。经核查,大坝镇石井村有4家木材加工厂存在非法经营行为。其中,以袁某某为法人代表的木材加工厂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24立方米,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森林分局依法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11月28日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袁某某执行刑事拘留,并对加工厂内的木材进行依法扣押。另外3家木材加工厂非法收购木材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我县林业部门将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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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案件得以迅速侦破,有力震慑了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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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森林分局破获1宗非法收购、销售野生动物案件

为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我县森林分局紧紧围绕林业工作实际,持续向林业领域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日前,县森林分局辖区派出所民警通过多渠道摸排线索,顺藤摸瓜,破获了1宗非法销售、收购、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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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彭寨森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商家公然在当地生活公众号发布食用野生动物的广告,内容涉及龟、蛇等野生保护动物信息。于当天下午立即到阳明镇书塘村的涉事餐厅进行查处,在餐厅厨房查获了一批野生动物,其中包括南蛇活体约12市斤、已宰杀2.6市斤,过树榕蛇活体约9市斤,鳄鱼龟活体1只约10.8市斤,石鸡活体10只约7市斤、已宰杀4只约1.8市斤。县森林分局依法对这批野生动物进行登记保存,并立即送往广州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判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坚决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达到行政立案标准的,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执法部门已经对这批野生动物进行活体放生,对已被宰杀的野生动物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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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推进林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顿我县木材加工企业,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进一步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守住青山绿水,建设美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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