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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检查组到我县梅径村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创建检查工作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9日下午,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处长罗耀贤带领检查组到和平县阳明镇梅径村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培育工作实地检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铎,县政协副主席周娟,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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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先到和平县阳明镇梅径村实地查看村委党群服务中心、法治文化公园、法律图书室、公共法律服务室等法治宣传阵地。重点参观了法治元素与“四维八德”传统美德相融合的径背围龙屋,围龙屋内设阅览室、法治文化活动室、村史室等公共法治文化空间,是梅径村民公益集会、商议重大事项 、法治文化活动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重要场所。

  随后在村委会召开座谈会,检查组听取了县、镇、村关于梅径村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有关情况汇报。通过查阅相关工作台账以及各类资料档案,进一步了解梅径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以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亮点。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成效,并指出梅径村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在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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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检查组还对我县依法治省工作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听取我县在扎实开展法治建设业务能力提升帮扶活动以及加强依法治省工作队伍建设中的建议,在详细了解我县队伍建设情况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依法治省工作队伍素质提升意见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检查为契机,一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归纳提炼特色亮点、复制推广经验做法,充分整合“八五”普法讲师团、“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等普法资源,实现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做好法治与传承的融合。要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将传统文化与民主法治相融合,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水平。着力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质。狠下功夫全面提升法治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推动依法治县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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