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和平县河道清淤疏浚活动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县各有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广大市民:
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我局起草了《和平县河道清淤疏浚活动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及广大市民意见。请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7月12日(星期二)下午17:30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公文交换系统、粤政易或邮箱反馈至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杨泽胜,电话:0762-5643609,邮箱:hpsljgg@163.com。)
和平县水务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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