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和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建坟行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草拟了《和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1月1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反馈至和平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联系人:林彩凤,联系电话:5619773,电子邮箱:hpmzbgs@163.com)
附件:和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和平县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和平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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