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和平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和《广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粤府〔2009〕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和平县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11月17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若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滨河东路财政局4楼资产管理股
联系人:梁小敏
联系电话:5663009
邮箱:hepingczj@163.com
和平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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